针对灾区债务人如何还款等问题,央行和银监会已下发《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应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房屋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而后银监会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有关核销规定,对于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的债务人的债务,或者通过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由于地震灾害在我国现行保险制度中属于免责范畴,央行和银监会的规定便使得提供住房按揭贷款的商业银行成为了这次地震房屋损失的直接买单人。而灾后损失承担的问题,本来就应该是个分担的问题。自然灾害的无法避免要求我们在房屋贷款这个问题上设立的机制是国家,银行以及个人共同分担。 |